(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学校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数字教材和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等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境外教材是指境外出版的外文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含括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外文图书、讲义等。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学校教材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专业课程教材在政府规划和引导下,注重发挥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的作用,更好地对接产业发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统战部、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负责教材的政治把关,全面指导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教材委员会,学校教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宣传统战部、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学校教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各二级学院教材工作。
第六条 学校教材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和选用的指导。主要职责是:研究教材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制度;审定教材建设计划;指导学校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指导并审议学校每学期教材选用及使用;审议优秀教材、规划教材等的评选与推荐工作等。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开展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教材管理制度;组织教材建设的立项评审、结项验收等工作,对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组织教材审查,引进教材供货商,跟进师生教材用书发放等情况。
第八条 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教材的建设、选用及审核推荐,组织学生领取教材。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编写和选用教材,切实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九条 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审查教材的建设和选用。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对教材编写选用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把关。
第三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 教材编写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应符合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 四)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 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一条 开发优质新形态教材。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工程实践案例等为载体,开发适用于模块化教学、通俗易懂的“活页式”教材。引入企业操作手册、培训手册、培训包,开发包含工作计划书、质量检测手册、工具书等内容的工作手册式教材。基于专业数字资源,开发生动形象、互动性强的数字教材。创新教材呈现形式,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二条 建立多方参与的教材开发机制,将最新课程改革成果应用于教材建设。鼓励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组建由教学一线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教材开发团队,将最新课程改革成果应用于教材建设。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内容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求编写团队中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专家或能工巧匠。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 二)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有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应报学校教材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六条 教材编写申报流程
(一)二级学院初评阶段。各二级学院独立组织本单位教材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主编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立项申请书》,参编人员应提交由所在单位开具的《政治审查表》。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择优推荐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进行审议。
(二)校内评审立项阶段。学校教材委员会在充分考量二级学院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立项的教材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教材编写团队即可正式启动教材编写工作。
第十七条 教材编写项目管理
(一)项目管理
1.立项教材编写工作在学校教材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教务处负责教材编写的立项申报、进度检查、出版审核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2.二级学院应为立项教材编写创造条件并负责检查督促等相关工作。
3.教材主编应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协调编写团队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负责相关经费的使用和分配,负责全书统稿并对书稿质量负主要责任。教材主编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并接受学校的阶段检查。
4.学校教材出版坚持凡编必审。立项教材完稿后需不少于三位审核专家对书稿进行审核,具体由主编所在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核均通过者后方可出版。专家审核需要对教材的意识形态、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
5.立项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应按照立项申报的名称和内容实施。
6.立项教材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的教材(含电子教材等新形式)。教材正式出版后,教材主编应提交5本样书报教务处。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由教材主编向所在单位和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二)经费支持
凡纳入学校立项编写的教材,学校将根据年度预算经费等实际给予经费支持。
(三)其它要求
如教材主编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造成违约,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退还相关费用外,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的教材编写立项。
第十八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九条 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条 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学校教材选用与使用工作。学校教材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选用工作。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 一)政治原则。教材选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选用,确保教学内容的政治正确性和理论深度。其它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规划、省部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或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对于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应优先在学校教材信息库中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严禁选用。
(二)凡选必审。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优先选用质量高、影响大、特色鲜明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的教材。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选用包销教材,需经过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适宜教学。教材内容应紧密贴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要求,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主学习。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不得选取中职与普通本科教材。
(四)统一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课程标准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尤其是公共基础课,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确保教学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换教材,确保教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类型原则。教材选用应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优先选用数字教材、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以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若确无合适教材,教师可自编讲义作为教学参考资料。教师自编讲义需经开课学院严格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经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复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材初选。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出选用建议,经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初审。
(二)教材审核。实行校院两级审核机制,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初选结果报送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给出更换建议,课程负责人更新教材选用清单,再次进行审核。二级学院教材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需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并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三)教材征订和报送。教务处根据审定并公示通过的教材清单进行征订,并定期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加强对境外教材选用审核,使用中如发现内容有问题或知识陈旧,须及时更换。
(一)二级学院应加强对本单位的境外教材的选用审核工作。二级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境外教材进行审核,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教材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二)学校宣传统战部、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分别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境外教材进行选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三)教材备案。所选用的境外教材中存在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重大革命题材以及重大历史题材等方面的内容时,须向宣传统战部和相关部门备案。
(四)教师不得随意选用电子版的境外教材。确因教学需要选用电子版的境外原版教材时,须办理申请、审核和备案工作。
第五章 教材评价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选用教材质量评价制度和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评价采用教材使用者(教师和学生)及专家对选用教材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教材质量跟踪,定期进行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适用状况,对不适用教材及时进行更换,保证教材使用质量。
第二十六条 二级学院向各课程教师开展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并选择学生进行所用教材的质量评价。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定期聘请专家对各课程所使用教材进行质量评价。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要以评价结果为指导做好教材的更新、替换工作,经评价适用性差的教材,以后不得继续选用;对评价结论有争议的教材,由学校教材委员会裁定是否继续选用。新选用教材第一次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教材质量评价。校内自编教材每次使用结束后,由编者所在单位进行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材选用、评奖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定期对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并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章 教材评奖
第三十条 做好教材评奖工作,表彰教材建设优秀成果。
(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做好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认真落实教材编写政策,对于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优秀教材奖的作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2年4月28日印发的《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实施办法》(琼贸职院字〔2022〕6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3.教材出版专家审核意见表
4.教材选用审核表
5.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6.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学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