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院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并实施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学院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规划;
2.制定年度、学期计划和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拟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关于系(部)建设、专业建设、办学模式改革等方面的意见,提交领导讨论;
4.负责审(呈)批各系(室)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负责审(呈) 批各教研室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5.负责组织修订、审查呈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制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并提交领导讨论。
7.组织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品牌专业的建设和重点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引导教学改革
1.引导和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组织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的报送、评选及推广。
2.组织全院教学工作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协助各单位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
(三)协调管理全院教学工作
1、负责全院教学任务的下达和教室的分配与调度。
2、负责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和实践教学的安排与管理。
3、负责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及实习经费的宏观管理。
4、贯彻实施学院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组织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印刷与交流工作。
5、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
6、负责收集和整理各级各类教学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和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8、领导所属各科负责人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9、拟定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
(四)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