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设置 |
负责人 |
职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处长办公室 |
吉家文 处长 |
65915698 |
行政楼213室 |
张 坚 副处长 |
65911039 |
行政楼216室 |
|
马 红 副处长 |
65733038 |
行政楼212室 |
|
教务管理科 |
蔡于博 科长
黄 磊 科员 |
6591
1039
65733463
|
行政楼216室
行政楼112室
|
实践教学科 |
陈君涛 科长 李转风 科长 |
65732051
65732051
|
行政楼215室
行政楼215室
|
综合科 |
李 恬 副科长 许丁雄 科员 |
65912230
65912230
|
行政楼214室
行政楼214室
|
学籍管理科 |
赵兴珍 科长 李新华 科员 |
65733463
65733463
|
行政楼112室
行政楼112室
|
教学质量学科 |
贾会刚 科长 马 清 副科长 |
65912230
65733038
|
行政楼214室
行政楼212室
|
优质办 |
周 俊 副主任 |
65912230
|
行政楼213室
|
二、教务处所属科室工作职责
根据教务处的职责范围,教务处下设教务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科和校企业合作科。
( 一)教务管理科岗位职责
教务管理科是保障全院教学运行秩序,调度教学资源,负责各类考试管理,学生教材管理与教材建设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专业建设,组织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新专业申报论证及其建设,组织专业评估。
2.负责全院教学过程的组织与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包括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负责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排课),以及教室的调度运行、调停课等。
3.负责编制学院教学校历。
4.负责学生选课管理。
5.协助招生就业办编订全院招生计划。
6.复核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
7.组织学生考试工作(含四六级考试)、考试违纪处理。
8.负责教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完善工作。
9.负责教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协助学院教学委员会开展工作。
11.负责编印《教务管理简报》。
12.负责全院学生教材使用计划汇总及征订、验收入库、发放工作。
13.负责教材样本存放保管工作。
14.负责教材调换、退货、结算等相关工作
15.协助学院进行教材招标工作
16.负责组织特色教材编写工作。
17.负责全院教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8.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教学质量科岗位职责
质量监控科是负责组织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改项目管理、教学评奖,贯彻实施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适时的评价、诊断、反馈和控制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课程建设,组织国家级、省级、院级精品课程评审与管理、组织院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与管理,组织课程评估。
2.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立项和项目管理。
3.组织教学优秀奖的申报、评审及奖励工作。
4.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奖,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的管理。
5.管理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项目、教学评奖等教学业务有关的经费。
6.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目标。
7.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收集、评价、诊断、反馈和调控教学信息。
8.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制度、落实干部听课制度。
9.组织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
10.组织实施教学督导督察制度。
11.组织实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2.负责编印《教学督导简报》
13.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实践教学科岗位职责
实践教学科是负责全院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制订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等实践教学基本文件。
3.实践教学计划及经费的审核。
4.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的检查工作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5.协助有关系(部)进行院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6.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7.组织进行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评估工作。
8.负责技能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9.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创新基金、创新学分或第二课堂相关事项管理。
10.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学籍管理相关工作职责
1.学籍管理
(1)学籍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学籍卡审核盖章。
(2)学籍异动
变更姓名、身份证、民族和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复学、开除学籍、升级、留级、跳级。
(3)教育部高校学籍管理平台维护(学信网)
2.平台操作维护、报送相关材料、毕业资格审核管理;初审:组织各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及时汇总上报;复审:二次审核,并于系部审核结果进行对比,汇总上报;终审:汇总审核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3.毕业生学历证书管理
学历证书印制、学历证书发放、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4.日常工作
汇总每学期学生报到和注册统计、组织毕业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出具在校生学籍管理类证明;在校生:学籍管理类证明;往届生: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学历证明等;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