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每个学院申报1-2项;
2.请于5月19日前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214室贾老师处:
(1)各单位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统一向学校推荐,并填报《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2)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
(3)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发表的论文)、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ainanjhg@163.com,教材除外。
3.根据《关于提前做好2017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琼贸职院教字〔2016〕159号)已经申报的无需重复申报。
4.学校将在5月26日前组织评选,获奖成果将按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琼贸职院字〔2012〕145号)予以奖励,前三名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电子版)
2.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3.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
4.关于印发《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贸职院字〔2012〕145号)(电子版)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