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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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8-11-27 16:16:24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上课时间为第2-17周(9月3日到12月21日),期末随堂考试时间为第18周(12月24-28日),全院统考 周为第19周(12月29日-1月4日,其中12月29日星期六由于元旦放假调休补12月31日星期一的工作而进入考试周安排时间)。12月29日、1月4日为各学院统考科目考试时间,1月2日、1月3日为2017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时间。各学院请确保不得早于2019年1月4日结束统考科目;学生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5日。
    一、公共选修课第16周随堂考试(教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室管理工作,避免资源浪费),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第17周周四(12月20日)下午17:30前。因涉及学生下学期选课,请公选课教师务必保证于规定时间前录入成绩。
    二、第18周随堂考需按照日常授课的时段、教室安排考试,避免冲突,跨学院课程建议安排为随堂考;如一周内有两次授课的班级需安排在本周第二次授课时间随堂考;如一周内随堂考不完的课程,可从17周开始考试;如第18周安排有统一实训的班级,随堂考可安排在第17周并在考试安排表备注中说明原因,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开课学院。
    三、每个班级必须保证在第18周有一门及以上,第19周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两次考试之间不宜间隔7天(含)以上,以保证学生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第18、19周考试间隔较长的班级,必须安排适当的强化教学活动,并请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活动的相关安排并报备。通过开放实训室、组织校内社团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校园生活丰富,不擅自提前离校。
    四、各学院考试安排表12月13日下午17:3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确定后方可通知学生。非随堂考的公共课考试安排,待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下达执行。
    五、二级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每门课程必须制定考试(改革)方案,对于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把关;做好师生的考试动员,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需缓考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无故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
    六、期末考试成绩需在2019年1月9日前录入正方系统。
    七、所有附件最新版本请在学院内网或教学管理QQ群下载,附件1、2请于12月13日中午17:30前报送行政楼216室,电子版发送到hnjmjwk@163.com。
    附件 1.考试安排表
        2.期末强化教学活动安排表
        3.课程考核命题审查表
        4.考场规则
        5.监考规则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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