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学籍预警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所有年级在校学生。
二、统计时间:入学以来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
三、审核依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琼贸职院字〔2017〕176号)第三章第五节。
四、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统计,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于11月21日前上报预警学生名单到教务处学籍科(见附件)。
附件:
给予学籍预警、留级预警、退学预警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