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籍预警、留级、退学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所有年级在校学生。
二、统计时间:入学以来至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
三、审核依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琼贸职院字〔2017〕176号)第三章。
四、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统计,按学生管理中的有关规定于4月29日前上报拟给予学籍预警、留级、退学的学生名单(行政楼112学籍科),同时进行院内公示。
五、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报送名单后进行复核、汇总,最终确定给予学籍预警、留级、退学名单。
附件:
拟给予学籍预警、留级、退学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