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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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十六届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9-03-11 17:49:1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十六届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活动的通知》(琼教备〔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教师参加评比,具体要求请登录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8/201801/t20180125_2537173.htm)查询。
    一、参赛对象
    我校所有专兼职教师、教育工作者。
     二、项目说明及要求
     课件: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几个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移动终端课件作品应能在iPAD、Android PAD等移动教学设备上运行。使用PowerPoint制作的演示课件和单纯的教学视频资源不属于本次评比范畴,不予评奖。
     1.制作要求及报送形式: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课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2.报送作品数量:每个学院至少选送2件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的报送时间和要求
     1.报送形式:评审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以光盘形式报送。每件作品报送光盘二张,一张评审用(在光盘表面注明评审用),提供评审用的作品及相关资料不允许出现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若作品中出现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另一张存档用(在光盘表面注明存档用),提供存档用的作品及相关资料要详细标明课题名,学校名称、制作者等信息。报送的光盘及纸质材料根据用途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标识清楚。不按要求装袋报送一律不予接收。课件作品须一并提交源程序。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不能压缩刻录,应易于运行和卸载;网页形式课件作品可用通用Web浏览器浏览。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
     2.报送时间及地点:参评作品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212,联系人:马老师(电话:65733038)。
     3.报送材料。
  (1)“参评作品明细表”1份(见附件1)EXCEL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jwcmaqing@163.com。
  (2)供存档用的“课件参评作品信息表”纸质版1份;供评审用的“课件参评作品信息表”一式3份。供评审用的信息表只填“作品题名、学科、作品主要特点”3项。
     4.作品的评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附件 1参评作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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