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便于年底课时统计,课时填报工作仍采取按月报送的方式进行,请按以下要求完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报送工作。
一、统计对象
各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
二、统计和报送时间
1.统计时间:见附件1
2.报送时间
(1)院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当月8日前报送;
(2)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当月8日前报送,初次报送时需报送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缺少审批材料者教务处不负责审核和报送相关工作量。
三、报送和查询形式
教师教学工作量采取网报和纸质形式报送,网报系统地址为:http://172.16.30.176/jsgzl/(校内访问),报送和查询教师工作量的用户名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六个0,纸质材料见附件2。
四、超课时审批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琼贸职院教字【2012】168号)规定,如果有超出限额课时的,必须在教师任务安排时,先依照人员岗位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见附件3),在上报工作量时附上审批表,否则,不予计算超课时。
附件:(见内网)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时间
2.教师工作量报表(样表)
3.教师(含双肩挑人员)超课时审批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