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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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报送相关要求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9-03-06 16:58:42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便于年底课时统计,课时填报工作仍采取按月报送的方式进行,请按以下要求完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报送工作。
  一、统计对象
  各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
  二、统计和报送时间
  1.统计时间:见附件1
  2.报送时间
  (1)院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当月8日前报送;
  (2)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当月8日前报送,初次报送时需报送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缺少审批材料者教务处不负责审核和报送相关工作量。
  三、报送和查询形式
  教师教学工作量采取网报和纸质形式报送,网报系统地址为:http://172.16.30.176/jsgzl/(校内访问),报送和查询教师工作量的用户名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六个0,纸质材料见附件2。
  四、超课时审批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琼贸职院教字【2012】168号)规定,如果有超出限额课时的,必须在教师任务安排时,先依照人员岗位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见附件3),在上报工作量时附上审批表,否则,不予计算超课时。
 
  附件:(见内网)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时间
  2.教师工作量报表(样表)
  3.教师(含双肩挑人员)超课时审批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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