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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2)学期重修工作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
2021-03-10 08:05:13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2)学期重修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广而告之师生,并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hnjmjwk@163.com。
一、重修对象
必修课、限选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课程考试旷考者。
说明:公选课不安排重修,公选课考核不合格,新学期重新选修其他公选课。每位学生一学期最多可申请5门课程重修。结业学生自结业之日起2年内有重修资格,超过2年期限,不予重修。
二、重修方式
鉴于目前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暂且只开设线上重修方式进行课程重修(体育课按照开课学院要求,可选择开设线下重修班级,线下开课班级须纳入课表)。线上重修以学生自学、教师集中线上辅导方式进行组织。线上辅导需教师先在“蓝墨云班课”“智慧职教”等平台建设在线课程,并通过学院验收。
三、重修工作流程
(
一
)
提交重修申请
(学生办理)
需重修课程的学生在接到学院重修通知后,应于
3
月
22日08:30--24日17:00
(逾期不接受补报)向
所在二级学院
教务办
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填写并发送《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给所在二级学院重修QQ群。
特别说明:学生填写重修申请表信息务必严格按照正方系统中课表信息规范全部填写,所有信息不得写简称。
各学生所在学院联系方式(所在学院,不是开课学院)
财务管理学院重修QQ群
655973713
工商管理学院重修QQ群
322973023
信息技术学院重修QQ群
823496899
汽车与机电学院重修QQ群
631094692
旅游管理学院重修QQ群
687259353
人文艺术学院重修QQ群
551503246
国际教育学院重修QQ群
983771593
乌拉尔学院重修QQ群
663139768
(二)确定重修科目负责老师
(由教务处、教务办、教研室办理)
1.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把关审核并统计本学院需重修课程的具体人数和科目后,于3月25日12:00前报送《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教务处hnjmjwk@163.com邮箱。
2.教务处统计全校课程重修申请表,按照课程开课学院分类汇总,于3月26日12:00前将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附件3)反馈给各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
3.各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收到本学院需开设的重修课程汇总后,反馈给本学院涉及到的重修课目教研室负责人,请各教研室确定各重修课目负责老师。
(三)创建线上重修教学班,上传教学资源
(重修课程老师办理)
1.各重修科目负责老师从“蓝墨云班课”“智慧职教”等平台创建线上班课作为教学管理平台,并
详细记录课程邀请码
。
2.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可自行选择引用“蓝墨云班课”“智慧职教”“智慧树”“超星”平台资源库已有成熟课程的全部或部分(课程名称不一定同名)作为重修课程的学习资源,也可选择自行开发创建学习资源。
3.3月30日12:00前任课老师务必向开课学院教务办提交创建的“线上班课邀请码”信息。4月4日12:00前在“线上班课”里上传该科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表+学习与考核要求+教学资源”。
说明:负责老师创建的线上教学班级,要能做到监督和管理学生学习过程。学习过程建议可通过教学视频学习完成进度、学习互动情况、课中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监督管理。每门重修课程,除期末考核外,要求学生至少提交3次课后作业或作品(大三及其他不在校学生的线上体育课上传学习活动视频),教师评阅并反馈学生,所有线上教学活动务必详细保留活动记录。
(四)通知学生加入班课
(教务处、教务办)
1.各开课学院教务办统计好各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创建的“线上班课邀请码”后,于3月31日12:00前将本学院开课的《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hnjmjwk@163.com邮箱。
2.教务处统计汇总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后,3月31日17:00点前向全校师生发布本学期《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表》。各二级学院广而告之并通知学生于4月5日12:00前利用邀请码加入指定“线上班课”进行学习。
(说明:逾期未成功加入重修“线上班课”,不再接受补录)
(五)重修学习时间:4月6日--5月9日(第7-11教学周)
(六)
重修
考试与成绩
认定
考试时间: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均为5月10日08:00--11日17:30。
重修课程考核与成绩认定均由重修课程负责老师负责。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成绩构成比例由老师自行确定。重修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学生重修总评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任课教师统一以60分录入正方系统重修成绩栏。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任课老师以该总评成绩录入正方系统。(说明:体育课考核形式与要求由人文艺术学院商同体育教研室确定)
(七)重修成绩录入
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将本班重修学生总评成绩汇总到《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附件4),5月14日12:00前
本人签字确认
后交至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各开课二级学院盖章后于5月17日17:00前提交至行政楼112室成绩管理符喜婵老师,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教务办共同录入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生填写)》
附件2:《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 (教务办填写)》
附件3:《重修课程开课信息表(教务处填写)》
附件4:《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重修负责老师填写)》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
上一条: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2)学期(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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