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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2)学期(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
2021-02-26 11:56:37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2)学期(缓)补考工作,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而告之师生,组织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通知有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hnjmjwk@163.com。
一、考试对象
1.参加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但成绩不合格学生
(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
2.办理了缓考的学生。
二、补考名单确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缓)补考学生名单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询统计。
三、补考时间
补考具体工作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缓)补考时间:3月8日—3月12日。
旅游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3月8日)
工商管理学院、乌拉尔学院(3月9日)
财务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3月10日)
信息技术学院、汽车与机电学院(3月11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3月12日)
四、考试形式
可线下考试也可线上班课考试,根据任课教师提出需求由各二级学院审核。
五、材料报送
各课程的(缓)补考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应避免与补考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冲突,考试场地从课表中选取没有使用的自管教室,并填写《(缓)补考安排表》(附件1)于3月4日下午16:00前
发送至教务处hnjmjwk@163.com邮箱备案后实施。
六、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教务处统计并审核全校《补考安排表》后,于3月5日17:30前向全校发布《全校补考安排表》,由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考试安排信息发给相应班级学生,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七、成绩录入
(缓)补考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尽快评阅试卷并认定成绩,务必于3月19日(第四周周五)17:00前在教务管理平台上录入成绩并提交,成绩打印稿交至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
附件1:《补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26日
上一条:
2020-2021学年(2)学期重修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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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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