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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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21-06-02 20:26:28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全院随堂考试周为第18周,统考周为第19周(6月28日-7月2日)。学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学生不得早于7月2日结束统考科目。
       一、考试与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一)统考科目安排
       各专业统考科目务必于第19周(6月28日-7月2日)进行统考。其中,6月28、29日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刚要》考试;6月30日至7月2日为各学院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请各学院确保不得早于2020年7月2日结束统考科目,以保证全校学生统一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
       统考科目成绩录入截止时间:7月9日23:00。
       (二)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安排
       完成教学计划的公共选修课可在课表最后一次课组织考试。公共选修课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第16周周日(6月13日)23:00。因涉及学生下学期选课,请公共选修课教师务必保证于规定截止时间前录入成绩。
      (三)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随堂考课程安排
       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随堂考课程请于第18周进行随堂考试。若2课时考试时间不够,可从第17周开始考试。
       第18周有安排统一实训的班级,请所属学院在考试安排表备注中说明原因,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提前通知相应开课学院,随堂考可提前至第17周最后一次课随堂完成。
       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课程随堂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7月9日23:00。
       二、考试组织与纪律要求
       二级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每门课程须制定考试(改革)方案,对于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把关。各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要做好师生的考试动员,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需缓考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无故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
       三、材料报备与发布
       所有附件最新版本请在教务处官网“关于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下载,各学院将考试安排表等(附件1、2)于6月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216室备案,电子版发送到hnjmjwk@163.com。待教务处审核确定后,由教务处于6月12日12:00前统一发布。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期末监考教师工作量计算问题,凡在正常教学课时(课表)计划内的随堂考试监考工作,不另外计算监考课时;凡在正常教学计划课时外(课表以外)的随堂考与统考监考工作,应当为监考教师计算课时工作量,其计算方式为:监考2课时记为1课时工作量。
       (二)随堂考试务必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时间、教室组织考试,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时间与教室。
       (三)每个班级须保证在第19周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两次考试之间不宜间隔7天(含)以上,以保证学生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
       (四)第19周考试间隔较长的班级,各学院须安排适当的强化教学活动,并请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活动的相关安排并报备。通过开放实训室、组织校内社团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校园生活丰富,不擅自提前离校。


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
2.期末强化教学活动安排表
3.课程考核命题审查表
4.考场规则
5.监考规则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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