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于2015年10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琼教职成[2015]69号),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合作院校(中职)及项目所在学院认真学习,共同组织研究制定 “转段升学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过程考核与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课程考试科目、范围、要求等,并于2015年12月11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前段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段专业学院院长签字)将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送达教务处(行政楼211室),由我校审定盖章后,联合报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