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6届结业生第四学年清考成绩已录入正方系统,为做好2016届结业生核发毕业证书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对返校参加清考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2016届结业生核发毕业证书情况统计表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提供新华社拍摄的换证学生照片两张)。
二、2016届结业生核发毕业证书的工作定于2016年12月20日-21日,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持结业证原件前往行政楼112-2室李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016届结业生核发毕业证书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