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贸职院教字〔2017〕160号
各二级学院:
2017年10月31日党政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给予陈有宁等十二名同学留级处理的决定》(琼贸职院字〔2017〕179号)和《关于给予刘宇博等五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琼贸职院字〔2017〕178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留级、退学学生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2日前报送留级学生留级后就读的班级,若下一年级没有原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就读,也可申请跟原班学习(须学生申请,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批)。留级学生的学籍统一归下一年级管理(即与下一年级同时毕业)。
第二,请各二级学院核对退学处理学生是否已离校,若尚未离校,请督促其尽快离校。
第三,请各二级学院核对后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留级、退学学生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于12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留级、退学学生情况明细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