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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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7-09-30 09:28:02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琼贸职院教字〔2017〕7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手段。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琼贸职院字〔2016〕17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基本一致,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确保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任务安全有序进行和保质保量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督查和协调,其构成如下:
  组  长:黄景贵
  成  员:吉家文 张春玲 何忠谱 林华瑾 陈晓鹏
        单继周  吴晓雯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院长、分管实习工作的副院长、专业带头人、专业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和就业专职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明确各人职责。
  三、实习形式
  顶岗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行业企业要求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为实习学生指定指导老师,并指导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
  四、实习时间
  (一)实习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实习,确实需要安排学生提前实习的,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
  五、实习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同时举办实习培训动员会,使学生了解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细化实施步骤,强调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有关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要开展安全教育,对实习学生举办安全教育会,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各二级学院按照实习计划联系企业,举办顶岗实习招聘会,并落实好学生实习单位及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同时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四)实习单位确定后,各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及有关教师须购买保险,保险可由用人单位或学校统一购买,购买费用从二级学院经费列支(二级学院无经费安排的将由教务处报专项列支)。
  (五)集中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工资由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积极磋商,确定合理顶岗实习报酬,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六)二级学院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应严格遵循“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不得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加班和上夜班,特殊行业除外。
  (七)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顶岗实习前组织填写好《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做好实习安排,制定《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习计划表》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实习标准》,并在9月29日前将实习计划表和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安排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5办公室李转风老师,电子邮箱:983719760@qq.com
  (八)根据实习安排,实习成绩录入时间截止于2018年5月18日,二级学院于6月中旬召开实习经验交流会和实习工作总结会,做好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
  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习计划表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实习标准
 
 
 
                                                       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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