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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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9-11-20 09:43:18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上课时间为第2-17周(9月2日到12月22日),期末随堂考试时间为第18周(12月23-27日),全院统考周为第19周(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其中1月1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1月6日,学生不得早于1月3日结束统考科目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考周(19周)安排:12月30、31日为2019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时间,1月2-3日为各学院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请各学院确保不得早于20201月3日结束统考科目以保证全校学生统一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
、公共选修课第16周随堂考试(教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室管理工作,避免资源浪费),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第17周周12月20日)下午17:00前。因涉及学生下学期选课,请公选课教师务必保证于规定时间前录入成绩。
    三、18周随堂考需按照日常授课的时段、教室安排考试,避免冲突,跨学院课程建议安排为随堂考;如一周内有两次授课的班级需安排在本周第二次授课时间随堂考;如一周内随堂考不完的课程,可从17周开始考试;如第18周安排有统一实训的班级,随堂考可安排在第17周并在考试安排表备注中说明原因,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开课学院。
    四、每个班级必须保证在第18周有一门及以上,第19周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两次考试之间不宜间隔7天(含)以上,以保证学生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第18、19周考试间隔较长的班级,必须安排适当的强化教学活动,并请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活动的相关安排并报备。通过开放实训室、组织校内社团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校园生活丰富,不擅自提前离校。
    五、各学院考试安排表12月5日下午12: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确定后方可通知学生。非随堂考的公共课考试安排,待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下达执行。
    六、二级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每门课程必须制定考试(改革)方案,对于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把关;做好师生的考试动员,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需缓考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无故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
  七、期末考试成绩需在20201月9日17:00前录入正方系统。
  八、所有附件最新版本请在教务处官网或教学管理QQ群下载,附件1、2请于12月5日中午12:00前报送行政楼216室,电子版发送到hnjmjwk@163.com。
    
                                    教务处
                                     2019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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