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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准备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日期:2019-12-30 12:09:12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学院

  为落实《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提前做好第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批试点证书范围

见附件1《1+X证书制度试点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报条件

  见教育部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

1.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方向),近3年连续招生,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资源。

  3.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所在专业优先参与试点。

  4.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有关设施设备可通过租用等方式,与有关企业、基地和院校合理共用。

  5.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各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以及对院校实施培训的有关条件要求由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提出。

  三、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了解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考核条件建设等根据本学院及申报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确定申报规模,组织各专业积极参与申报,做好本学院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要综合考虑本学院试点证书开展的结构和布局切勿盲目虚报规模

2.教务处根据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专业进行备案、确认,各申报专业填写《第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01312:00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盖章(二级学院)后的扫描版发至hnjmjwk@163.com

 

附件11+X证书制度试点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件2:《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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