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海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数字化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琼教信〔2026〕6号)要求,现将该评选活动通知文件转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学习通知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海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数字化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琼教信〔2026〕6号) 2.附件1-6
教务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