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以下简称体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加强体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体测工作,教务办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体测中心具体负责落实。根据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体测中心安排体育老师参与体测工作,同时体测中心聘请两名学生助理协助日常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体测对象、时间、地点
(一)体测时间:从第11周周四(5月5日)开始2021级学生第二次体测工作
(二)体测地点:运动场、体测室。
体测时间及地点安排
体测项目 |
时间 |
地 点 |
体测对象 |
参加体测测试教师 |
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肺活量、坐位前屈、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
第11周周四18:00开始 |
运动场、
体测室 |
2021级学生 |
体育教师 |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所有参加体测的学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检查。发现替代体测考试的行为,替代者与被替者本学年《标准》补考成绩均记为0分,取消三年体测所有成绩,按考试替考处理。
2.考生考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如因患严重疾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务必有医院和学院证明,报学校教务处及体育与健康学院批准后,可行免修或另行安排考试。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测的学生,体测中心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时间体测。已递交体测缓考申请表的,由体测中心统一进行安排。
4.所有参加体测的学生,参加体测结束后要到监考老师进行签退,并登记好成绩。确认好成绩记录无误后再离开,否则出现问题学生自行承担。
5.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体测不及格的学生只能参加补考,不再另行安排体测。
附件1:2021级第二次体测时间安排表
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务办、体测中心
2022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