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教务处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做好重修准备工作。
一、重修对象
1.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因旷考导致课程未取得学分者;
3.转专业后,未修读本专业相关课程者(重修成绩按实际总评成绩记载)。
二、重修说明
1.公选课不安排重修。考核未通过者须在新学期改选其他公选课,以满足学分要求;
2.体测只有补考,不安排重修;
3.每位学生一学期最多可申请重修5门课程;
4.结业学生自结业之日起2年内有重修资格,超过2年期限,原则上不予重修;
5.重修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
三、重修方式
1.本学期重修方式一律为跟班重修,学生编入相应教学班级学习并参加考试;
2.学生应按时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或部分免听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课程考试;
3.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四、重修工作流程
(一)学生个人提交重修申请
1.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5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申请方式: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所在二级学院指定重修QQ群;
3.注意事项:课程信息须严格按照正方教务系统课表完整、规范填写,不得使用简称。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安排重修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所在学院联系方式(学生所在学院,不是开课学院) |
财务管理学院重修QQ群 | 655973713 |
国际贸易学院重修QQ群 | 853216690 |
信息技术学院重修QQ群 | 657514092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重修QQ群 | 631094692 |
国际旅游学院重修QQ群 | 687259353 |
人文艺术学院重修QQ群 | 706622681 |
体育与健康学院重修QQ群 | 835608401 |
乌拉尔学院重修QQ群 | 332432546 |
外国语学院重修QQ群 | 983771593 |
(二)二级学院审核与跟读班级安排
1.学生所在学院结合本学期全校已设课程名单审核重修资格,于10月17日17:00前将《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符喜婵老师OA邮箱;
2.教务处汇总全校申请,于10月20日17:00前反馈至各学院;
3.开课学院根据重修申请及开课情况,于10月22日17:00前完成学生编班,并将《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符喜婵老师OA邮箱,同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4.教务处整理全校重修安排,于10月23日17:30前反馈至各开课学院确认,并于10月24日17:00前向全校公布。
(三)学生跟班学习与管理
1.重修学习自2025年10月27日(第九周星期一)起开始;
2.学生所在学院须通知学生按编班安排进入指定班级学习;
3.任课教师负责重修学生的考勤、作业、考试及成绩评定等教学管理工作。
(四)重修考试与成绩认定
1.重修考试与课程期末考试同步进行;
2.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比例由教师确定;成绩合格(≥60分)者,统一按60分录入(转专业学生按实际成绩录入);不合格者按实际成绩录入。
(五)重修成绩录入
1.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确认的《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开课学院教务办;
2.开课学院汇总《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并审核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符喜婵老师OA邮箱;
3.开课学院教务办负责重修成绩录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重修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学生填写)
2.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填写)
3.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
4.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
5.2025-2026-1已开课课程
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