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缓)补考工作,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而告之师生,组织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通知有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对象
1.参加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但成绩不合格学生(旷考、缺考、已经毕业的学生不参加补考,公选课没有补考安排);
2.办理了缓考的学生。
二、补考名单确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请各开课二级学院通知有补考安排的任课教师审核补考名单(附件2),如名单有误请于9月14日前向教务处209室符老师反映,逾期未反映视为名单正确。
三、补考时间
补考具体工作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缓)补考时间:(校历第四周)9月23日—9月27日。
序 号 | 二 级 学 院 | 补 考 日 期 |
1 | 国际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9月23日 |
2 | 财务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院 | 9月24日 |
3 | 乌拉尔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 9月25日 |
4 | 信息技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9月26日 |
5 | 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9月27日 |
四、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采取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形式,根据任课教师提出需求由各二级学院审核。
五、材料报送
各课程的(缓)补考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应避免与补考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并填写《补考安排表》(附件1)于9月18日下午5:00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xuejike2013@163.com邮箱备案后实施。
六、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教务处统计并审核全校《补考安排表》后,于9月19日17:00前向全校发布《全校补考安排表》,由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考试安排信息发给相应班级学生,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七、成绩录入
(缓)补考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尽快评阅试卷并认定成绩,务必于10月8日(第七周周二)17:00前在教务管理平台上录入成绩并提交,成绩打印稿交至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
附件:1.补考安排表
2.补考名单
教务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