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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6-27 10:32:16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全省教师教育教学数字化评比活动的通知》(琼教信〔2024〕3号),我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可参加常规项目(高等教育组)和职业教育专项的报送。具体如下:

一、常规项目(高等教育组

高等教育组包括: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每校报送所有项目作品总数限定5件内,如超过数量由学校遴选。直接在全国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高等教育组不参与省级评比

(一)作品推荐

请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前填写附件1中的“附件1-1:常规项目作品推荐汇总表”(只需填写作品信息部分,其他信息部分不填写),电子版XX学院(部门)常规项目作品推荐汇总表”命名,学院部门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njmjwk@163.com。

(二)作品上传

9月1日-9月21日教务处将组织参评作品作者上传作品,各作品作者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对报送作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2.作品一经发现或举报包含以下问题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其责任由作者承担参评作品不是作者原创,涉嫌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或作品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法律纠纷;已参加过往届活动或省级及以上各类活动评选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存在作者信息不真实、作品内容不完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微课作品作者限1人,其每件作品作者限报3

 

二、职业教育专项

(一)作品类型及要求

2024年职业教育专项共征集两类作品: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和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教师可选择其中一类参与或两类同时参与。详见附件2

(二)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3.单个作品仅允许由同一创作团队上传一次。对“一稿多投”的作品,均取消参加及评审资格。

(三)作品成员

1.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数字教材(含样章)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2.参与项目的院校和教师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作品报送 

1.作品遴选与推荐:每个学院(部门)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并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820日前填“作品信息表”(附件2,只需填写作品信息部分,学校管理员信息部分不填写),电子版XX学院(部门)作品信息”命名,学院部门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njmjwk@163.com。

2.91-1015日教务处将组织参评作品作者上传作品,各作品作者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职业教育专项作品直接在全国项目管理平台报送,不纳入省级评审。

 

 


 

 

                                  教务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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