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全院随堂考试周为第18周,统考周为第19-20周(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6月22日,6月26日-6月30日)。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学生不得早于7月1日结束统考科目。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统考科目安排
1.各专业统考科目务必于第19-20周(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6月25日,6月26日-6月30日)进行统考;
2.6月3—4日,为大一学生思政课及部分本科生思政课机考时间;
3.因场地原因,思政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在课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组织考试;
4.6月19日上午为2022级大一学生及部分本科生《大学英语》统考;考试地点为第一教学楼和第二教学楼,请相关二级学院在本时段内不安排大一学生教学或考试事宜,教室管理部门保证第一、第二教学楼于8:00-12:00正常开门使用);
5.2022级学生军训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白天与晚上,2022级学生在6月25日前完成考试任务;
6.请各学院合理安排统考科目,以保证全校学生统一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
(二)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安排
完成教学计划的公共选修课可在课表最后一次课组织考试。
(三)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随堂考课程安排
1.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随堂考课程请于第18周进行随堂考试。
2.若2课时考试时间不够,可从第17周开始考试。
3.若第18周有安排统一实训的班级,请所属学院在考试安排表备注中说明原因,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提前通知相应开课学院,随堂考可提前至第17周随堂完成。
二、考试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一)公共选修课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因涉及学生下学期选课,请公共选修课教师务必保证于第16周周日(6月4日)23:59前录入成绩。
(二)统考科目和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随堂考试科目成绩录入截止时间:7月5日23:59。
三、考试组织与纪律要求
二级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每门课程须制定考试(改革)方案,对于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把关。各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要做好师生的考试动员,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遗失者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需缓考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无故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旷考者一旦参加了补考,补考成绩无效。
四、材料报备与发布
所有附件最新版本请在教务处官网“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下载,各学院将考试安排表等(附件1、2)于6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213室备案,电子版发送到hnjmjwk@163.com。待教务处审核确定后,由教务处于6月9日17:30前统一发布。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期末监考教师工作量计算问题,凡在正常教学课时(课表)计划内的随堂考试监考工作,不另外计算监考课时;凡在正常教学计划课时外(课表以外)的随堂考与统考监考工作,应当为监考教师计算课时工作量,其计算方式为:监考2课时记为1课时工作量。
(二)随堂考试务必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时间、教室组织考试,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时间与教室。
(三)2021级须保证在第19-20周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同一课程两次考试之间不宜间隔7天(含)以上,以保证学生按照校历规定时间离校放假,避免出现大面积提前离校;
(四)第18-20周考试间隔较长的班级,各学院须安排适当的强化教学活动,并请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活动的相关安排并报备。通过开放实训室、组织校内社团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校园生活丰富,不擅自提前离校。
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
2.期末强化教学活动安排表
3.课程考核命题审查表
4.考场规则
5.监考规则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